http://www.weixiao5.com/ 点击数:849 发布时间:10-14 来源:青岛第二卫生学校
1、普通中专学生享受免学费待遇,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,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,可连续资助两年。
2、三二连读学生前三年中专阶段享受免学费待遇,后两年大专学习期间,品学兼优、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。
山东省青岛第二卫生学校的前身是“胶县中心医院附设护士学校”。是由昌潍地区行政公署卫生局和胶县人民政府卫生局1958年6月共同筹建。1961年因自然灾害、生活困难停办。1965年秋,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,开始复校招生,校名为“胶县中心医院半工半读学校”。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,在1968年停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