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商丘工学院医学院招生简章
点击:2486 时间:08-04 来源:商丘工学院医学院
2021年商丘工学院医学院招生简章
商丘工学院医学院大门
商丘工学院医学院简介
商丘工学院医学院成立于2013年8月,现开设专业有护理学本科、护理专科、助产学本科、助产学专科、康复治疗技术专科等专业,形成了以护理为主,助产学和康复治疗学相结合的多专业发展格局。几年来,学院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,加强教学基本建设、规范教学管理,办学质量不断提高,办学规模不断扩大。我院师资队伍数量充足,整体素质优良。现有教师127人,其中专职教师92人,兼职教师35人,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共57人,高职称教师多为省内外知名教授,青年教师大多为医护专业的硕士研究生,双师型教师达到80%以上。
学院围绕“培养高级应用型医护人才”的培养目标,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。学院设有医学实训中心,现有医学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训室56个,建筑总面积约6040m2,教学仪器设备总值约1800余万元,实训室和仪器设备利用率高,能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;加强校企合作,与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合作共建了附属医院,与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、河南省人民医院及河南省辖市中心医院等共建教学实习基地35个,实习条件优越,形成了以校内实训中心、附属医院、实习医院结合,优势互补的实践教学体系。
学院成立以来,教学与科研能力不断增强,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,先后获得学校学生工作先进单位、考试管理先进单位、教学督导先进单位、依法治校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,2017年本科护理学专业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“河南省民办高校品牌专业”。
商丘工学院医学院教学楼
商丘工学院医学院招生计划
专业名称 | 计划类型 | 层次 | 科类 | 计划数 |
护理学 | 非定向 | 本科 | 文史 | 157 |
护理学 | 非定向 | 本科 | 理工 | 216 |
商丘工学院医学院录取原则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《教育部发布《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〔2021〕1号)等相关规定,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“学校负责、招办监督”的录取体制,遵循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程序,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,进行高招录取工作。
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执行国家规定的高考加分政策,同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。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实际投档成绩(含小数部分)采取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并分配专业,不设专业志愿级差。实际投档成绩(含小数部分)相同时,考生依次按语文、数学、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,在高考实际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,优先录取政策上同等优先的学生。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,若服从专业调剂,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;若不服从专业调剂,则作退档处理。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,执行考生所在省(市、区)录取规定。
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,考生可以通过省招办、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查询电话或网络查询结果,也可以登录我校招生网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。
资格复查在新生入学后,按照规定开展新生资格复查,发现冒名顶替、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条件者,取消入学资格,考生档案退回考生所在县(市、区)招办。
商丘工学院医学院校园环境
商丘工学院医学院联系方式
电话:0370-3020999
地址: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睢阳大道中段236号